重要公文訊息 2023 年 4 月 21 日 法務部112年4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41580號函,吳于安律師警告之處分。 法務部112年4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41580號函,吳于安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警告之處分確定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