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2 年 11 月 2 日 法務部111年10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100623350號函,郭庭光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。 法務部111年10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100623350號函,郭庭光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停止職務期間自111年10月13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