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2 年 9 月 28 日 法務部111年9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100609420號函,黃教倫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 法務部111年9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100609420號函,黃教倫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1年8月25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