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2 年 1 月 27 日 法務部111年1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100509140號函,宋0明律師停止執行職務3月之處分。 法務部111年1月20日法檢決字第11100509140號函,宋0明律師因違反律師法事件,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法議停止執行職務3月確定在案,停止職務期間自110年12月27日起至111年3月26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