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務公告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請本會會員勿使用一面空白、另一面曾使用過之回收廢紙印製書狀,以免洩漏另案當事人個人資訊,而違背律師倫理或其他法令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附件 1101026-1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