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務公告 2021 年 5 月 31 日 【轉知】臺灣高等法院,有關當事人使用司法院線上起訴平台起訴文書,其效力是否等同電子簽章乙案,業經司法院核復詳如附件所示。 臺灣高等法院函(見附件:司1816臺灣高等法院「當事人使用司法院線上平台,是否等同電子簽章乙案」110.5.26.pdf) 附件 擷取-司1816.JPG 司1816臺灣高等法院「當事人使用司法院線上平台,是否等同電子簽章乙案」110.5.26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