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5 年 12 月 23 日 法務部114年12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40670號函,康進益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2月9日起至115年2月8日止。 法務部114年12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40670號函,康進益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2月9日起至115年2月8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