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113年8月15日法檢決字第11300589860號函,董德泰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併於113年8月8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3年8月8日起至113年10月7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