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4 年 8 月 5 日 法務部113年7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300583500號函,馬偉涵律師申誡之處分。 法務部113年7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300583500號函,馬偉涵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