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 2024 年 3 月 27 日 法務部113年3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304503780號函,陳益盛律師停止執行職務6月之處分。 法務部113年3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304503780號函,陳益盛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,停止職務期間應更正為自114年3月19日起至114年9月18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