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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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10月2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6520號函,蔡文彬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10月2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6520號函,蔡文彬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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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10月29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6530號函,李俊賢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10月29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6530號函,李俊賢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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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10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4641函,陳益盛律師除名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10月22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4641號函,陳益盛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除名處分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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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10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4650號函,倪映驊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0月7日起至114年12月6日止。
法務部114年10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4650號函,倪映驊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10月7日起至114年12月6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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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徵求本會辦理115年度平民法律扶助之輪值服務律師。
★115年度律師輪值平民法律服務登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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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10月16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3770號函,姜百珊律師申誡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10月16日法檢決字第11400613770號函,姜百珊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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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9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02160號函,許淑玲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9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400602160號函,許淑玲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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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9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400600480號函,張雯俐律師停止執行職務1年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9月12日法檢決字第11400600480號函,張雯俐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9月2日起至115年9月1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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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8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92470號函,劉育年律師停止執行職務1年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8月21日法檢決字第11400592470號函,劉育年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年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止職務期間自114年8月5日起至115年8月4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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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4年8月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87150號函,張建鳴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4年8月7日法檢決字第11400587150號函,張建鳴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4年7月30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確定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