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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轉知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貴和街邊臨時停車場(公館路102號),將於112年8月14日起廢止使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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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7830號函,陳英彥律師停止執行職務3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31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7830號函,陳英彥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3月,併於112年7月18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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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4331函,羅水明律師除名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26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4331函,羅水明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應予除名處分確定(確定日:112年7月11日)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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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1790函,李璇辰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1790函,李璇辰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2年7月11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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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1800號函,江曉俊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17日法檢決字第11200581800號函,江曉俊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2年7月3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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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50號函,沈宗興律師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50號函,沈宗興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於112年7月7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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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40號函,林兆祥(原名林柏廷)律師停止執行職務6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40號函,林兆祥(原名林柏廷)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,併於112年7月5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2年7月5日起至1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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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900函,盧國勳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900函,盧國勳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併於112年6月12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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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880函,魏克仁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880函,魏克仁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2年6月12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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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40號函,謝清昕律師申誡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40號函,謝清昕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申誡之處分確定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