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公文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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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40號函,林兆祥(原名林柏廷)律師停止執行職務6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13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9740號函,林兆祥(原名林柏廷)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,併於112年7月5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2年7月5日起至1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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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900函,盧國勳律師停止執行職務2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900函,盧國勳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2月,併於112年6月12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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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880函,魏克仁律師警告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7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75880函,魏克仁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應予警告,併於112年6月12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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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40號函,謝清昕律師申誡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40號函,謝清昕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申誡之處分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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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30號函,林憲同律師停止執行職務10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30號函,林憲同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10月,併於112年5月16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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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20號函,黃暖琇律師申誡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6月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65920號函,黃暖琇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申誡之處分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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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4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41580號函,吳于安律師警告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4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541580號函,吳于安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警告之處分確定在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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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,張耀律師申誡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0507900號函,張耀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應予申誡,併於111年12月30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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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,甘大空律師停止執行職務8月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1月30日法檢決字第11204504470號函,甘大空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8月,並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駁回覆審之請求確定在案,停止職務期間自111年12月30日起至112年8月29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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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112年1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00120號函,游朝義律師停止執行職務4月之處分,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之處分。
法務部112年1月4日法檢決字第11200500120號函,游朝義律師因違反律師法,業經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執行職務4月,併於111年12月26日起6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,停止職務期間自112年3月29日起至112年...